来源:台海网台海网5月14日讯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晋金管罚决字〔2024〕35号)显示,因以贷还贷掩盖不良贷款,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对山西娄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30万元。
新华网北京6月29日电 29日,银保监会官网发布消息称,根据信用卡业务的一些投诉热点和消费误区,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2020年第四号风险提示提醒消费者:应正确认识信用卡功能,合理使用信用卡,树立科学消费观念,理性消费、适度透支。一是科学认识信用卡功能。
银保监会网站近日发布的锡林郭勒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锡林郭勒分行以贷还贷掩盖资产质量等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锡林郭勒银保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项规定,对该行罚款40万元。
日前,山东银保监局连续发布了鲁银保监罚决字〔2021〕13号、鲁银保监罚决字〔2021〕14号两个处罚决定,对于孙海燕、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以“对机构以贷收贷方式处置不良贷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负直接责任”、“以贷收贷方式处置不良贷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两个违法违规事实处以5万元和110万元的罚款。
银保监会披露的一则罚单显示。接受信用卡偿还保单贷款的违规行为。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8年1月—2019年3月,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接受部分客户使用光大银行信用卡偿还保单贷款,涉及贷款本息4265.75万元,保单件数2199件。
案例:刘先生前些年向某银行贷款140万元,年底因资金周转不开,银行的贷款本息已无法清偿,没有办法,与银行负责人商定,以其家属名义进行贷款来偿还上一笔贷款本息,这次贷款金额为160万元,其中20万元为偿还上一笔贷款利息,就这样一年一年来回倒,至今贷款金额达到240万元,且造成其家属征信黑户。
据统计,去年年底以来,海南、天津、广西、陕西、辽宁、河北、江西、浙江、厦门等多地银保监局陆续发布违规“转贷”相关风险提示,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警惕不法中介诱导,认清违规使用经营贷置换房贷可能存在的风险,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