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三晋文化与法家起源三晋是法家的发源地,因三晋否定礼,主张落实法治,以化解掉宗法制度所引发的弊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冯友兰《中国哲学史新编》将法家分成了晋法家和齐法家。齐法家并不否定礼,主张:“法出于礼,礼出于治。治、礼,道也。万物待治、礼而后定。
商鞅、韩非经济思想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强调国家对民间工商业厉行干预。以商、韩为代表的法家人物,为维护秦国官僚政治体制及相应的军功爵制,极力主张国家对经济领域实行超经济干预政策,反对秦国民间工商业的快速发展,希望通过由国家全面控制、垄断经济资源的举措,达到富国强兵的目的。
作者:贾坤鹏(河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副教授)说到先秦法家,人们可能会立即想到商鞅、申不害、慎到、韩非等人。然而,这并非先秦本来就有的认识,而是出自《汉书·艺文志》。事实上,先秦并无法家学派之类的说法,商鞅、韩非等人都不知道自己是“法家”——“法家”是后世建构起来的学派概念。
尽管目前学界倾向于主张,秦汉律不具有完整的典籍形态,可以不断追加,但商鞅变法在秦汉律发达史上发挥了奠基性作用似乎仍是一种广为认可的判断,承载着商鞅学派之主张的法家著作《商君书》又强调“刑无等级”,所以,秦汉律的“同一性”色彩很自然地被归结为法家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