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小学生一起到广东某施工工地内的河流段钓鱼,在钓鱼过程中,三人下河抓鱼,不料发生悲剧,其中一名小学生被河水冲走溺亡。谁来为这起事故承担责任?事发后,溺亡学生家长告上法院,要求另外两名玩伴的家长以及事发河段管理方、工地施工方等相关人员赔偿损失共计50余万元。法院会支持吗?
9月2日,安徽铜陵。铜陵公安机关接到群众反映,称一小男孩独自带着渔具准备钓鱼。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将男孩带回派出所。经了解,男孩今年8岁,趁家长没注意一个人带鱼竿等装备,打算去钓鱼。随后,民警联系孩子母亲将其平安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