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经济日报 近日,司法部会同财政部、中国证监会起草《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征求意见稿)》,明确中介机构不得以参与实施财务造假、欺诈发行、违规信息披露等形式,帮助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
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草案)》。会议强调,发挥好中介机构资本市场“看门人”作用,防止中介机构与发行人不当利益捆绑,严厉打击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为规范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服务行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近日,司法部会同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发文规范IPO中介机构执业行为,进一步压实看门人职责。这份征求意见稿聚焦规范中介机构服务中的相关收费问题,加强监管,增强中介机构的独立性。
对于券商等中介机构而言,这是机遇也更是挑战。对券商而言,要坚决压实‘三道防线’责任,严把上市公司质量关,深刻理解‘零容忍’的执法司法体制机制,提高专业能力、提升执业质量、加强警示教育、严控项目风险,切实履行好保荐机构作为资本市场‘看门人’的责任。
◎记者 邱德坤对中介机构的“连坐机制”,将在全面注册制改革中取消。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拟删除中介机构因某个项目被立案调查,其所有服务的IPO、再融资等项目都不予受理或中止审查的相关要求。
本报记者 吴晓璐为规范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服务行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近日,司法部会同财政部、中国证监会起草《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日前,为切实加强对注册制下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廉洁从业监管,持续净化资本市场生态,证监会联合司法部、财政部共同发布了《关于加强注册制下中介机构廉洁从业监管的意见》。
来源:证券日报为加强对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监督管理,规范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行为,财政部、中国证监会近日修订印发了《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日前发布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相关制度规则,相关配套制度规则同步发布实施。全面注册制改革优化了股票发行上市条件,设置了多元包容的上市条件,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将过去核准制下的发行条件尽可能转化为信息披露要求。
5月10日,全面注册制改革落地“满月”。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是我国证券市场30余年来股票发行制度改革历程的“关键一跃”。一个月间,沪深两市11家主板公司扬帆起航,1611.23亿元市值总额,217.31亿元的募资总额——无声的数字展现改革的活力,“关键一跃”平稳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