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受雇个人的厨师身亡引担责纠纷(引题)法院判决建筑公司应承担用工主体责任(主题)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吴铎思 通讯员马安妮)用工单位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人员在工作时伤亡的,谁是主要责任人?
在施工区前一道工序完成,下一道工序尚未进场期间,进入该区域上厕所不慎掉入化粪池溺亡,责任应由谁来承担?近日,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侵权责任纠纷,认定双方当事人均有过错,判决某建筑公司对董某某的死亡后果承担60%的赔偿责任。
建设工程“清单漏项”责任究竟谁担责?在建设工程领域,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在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中广泛应用。然而,因工程量清单漏项引发的工程款结算争议时有发生,这使得承包人能否请求调整合同价款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常发生转包、分包等情况,若承包人将部分工程转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他人,他人再次转包,施工过程中发生工伤,这个用工主体责任该由谁承担呢?近日,莱阳法院公布一起典型案例,此种情况下从发包人处承包工程的承包人应当对劳动者的受伤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本报讯 在建筑行业中,施工安全是保障工程顺利进行及保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基石。如果在施工过程中雇员意外受伤,责任应如何划分?近日,陕西省城固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损害赔偿案,综合事故发生的成因、各方过错程度,判决王某承担60%的责任,某公司承担15%的责任,原告张某自负25%的责任。
11月22日,周先生咨询称,他的朋友夏某于2022年2月由姚某聘用至成都某建筑公司承建的某工地从事瓦工工作,受姚某管理,报酬由姚某发放。2022年4月,夏某在上述工地干活时不慎受伤,随即入院治疗,经诊断为左内踝开放性粉碎性骨折、右外踝粉碎性骨折、右后踝粉碎性骨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