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天津河西交警9月2日通报,针对互联网上出现“大妈骑车被车门碰倒坐地索要1.5万”的视频,经查是8月29日16时50分许,李某驾驶小客车在河西区学苑路边开车门时,与后方顺行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致骑车人陈某某倒地,腿部轻微擦伤。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刘雨丝 袁野近日,济南市民赵芳(化名)向壹点帮办记者反映:前一段时间,她在回家的路上,骑着电动车正常行驶,被一辆停在路边的小轿车的副驾驶打开车门时撞倒在地,导致她胳膊、锁骨和腿上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损伤。
泉州网7月4日讯(融媒体记者 黄墩良 通讯员 庄英材)停车、开门、下车,这几个看似简单的动作,稍有不慎便可能酿成事故。日前,石狮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开门杀”引发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不仅给司机提了个醒,对车上人员也是一个镜鉴。
昨天上午上班时间段,在泰兴中兴大道上发生了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据现场目击证人环卫工阿姨说:开电瓶车的两位老人横穿马路,正常行驶的小汽车避让不及,撞上了电瓶车,后面的车也发生了追尾事故。其中一个老人当场死亡,另外一个受伤。来往目睹者无不惊心。小编今天不会就这起交通事故作分析。
大众网记者 毕筱涵 王秀洁 青岛报道近日,家住西海岸新区的李先生向记者爆料,2023年11月30日,他购买一辆极越牌汽车,今年4月21日,他被自动锁车功能的车门夹伤拇指,至今未痊愈,向厂家追责,却一波三折,至今未有说法。记者联系到极越汽车售后经理,经理表示不予回应。
作者:西安市阎良区法院 梁 舒 发布时间:2016-01-13 10:20:41 陕西法院网讯 出租车到达目的地后,随意停车上下客的情况屡见不鲜,此时乘客打开车门下车很容易与其它行人发生碰撞,将乘客和行人均置于危险的境况下,阎良法院近期处理了这样一起交通事故纠纷。
市民刘女士骑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途中遇到横祸。一辆停在路边的机动车上下人,乘车人开左侧车门前未仔细观察路况,车门与刘女士的电动自行车相撞,导致刘女士受伤,手术治疗。赔偿过程中发生争议,刘女士求助到击水律师事务所,卢彦民律师担任了她的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