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发布一则案例。3年前,武汉男子刘某和郑某恋爱期间,刘某以买车缺钱为由向女友郑某借钱,郑某网贷19万元借给他后,刘某还了四五万就没有下文了。经法院调解,责令刘某偿还郑某14多万元本息,但执行法官发现刘某名下没有任何财产可供执行。
分手后,前男友频繁“花式追讨”恋爱期间大额花销被女方以侵犯隐私权为由诉至法庭记者从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金山法院”)获悉近日,该院审结了这样一起因恋爱分手引发的隐私权纠纷案↓↓上海金山法院介绍,赵先生和王小姐曾是初中同学,在6年前的一次聚会上重逢,彼此确认恋爱关系。
情侣恋爱期间的大额转账,是赠与还是借款?二者如何区分?分手后还能要回来吗?一对恋人在闹掰后,男方就告上法院,要求对方返还恋爱一年时间内转账借款共计50万元。女方则认为这不是借款,是恋人间表达情感的赠款。法院会如何判决?
1月4日,贵州贵阳女子与男友分手以后,其男友到派出所报案,称要拿回两人谈恋爱期间的花费。计算所花费用时,男子还把母亲包的水饺也算了进去,平均一个水饺0.8元。最后女子归还与男子恋爱期间所花费用共计342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