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法院认为,讼争的章公祖师像属于非法出口的被盗文物,兼具人类遗骸、历史文物、供奉信物等多重属性,反映中国闽南地区传统习俗和历史印记,是当地村民长期供奉崇拜的信物,与当地村民存在特殊情感,于法于理于情均应返还,故作出如上判决。
13日,福建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金银墙作法院工作报告时指出,福建依法审结“章公祖师”肉身佛像追索案,成为中国通过司法渠道跨国追索文物的开创性案例,创设了“中国版”国际司法裁判规则。
2022年7月19日上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上诉人Oscar Van Overeem与被上诉人福建省大田县吴山乡阳春村民委员会、大田县吴山乡东埔村民委员会、原审被告Design & Consultancy B.V.、Design & Consultancy Oscarvan Overeem B.V.物权保护纠纷二审一案进行公开宣判,判决维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关于奥斯卡应返还章公祖师肉身佛像的判决。
这是中国法院首次就海外流失文物行使管辖权并作出判决的案件,起因还得从福建省三明的“章公祖师”说起。其中, 2015年12月11日该案正式在国内立案,并通过国际司法协助程序,成功向荷兰的被告方送达了应诉材料。
至此,此案圆满走完了国内的诉讼程序,虽然,中国和荷兰之间没直接的司法协作协议,判决还不能直接在荷兰强制执行,但是,章公祖师回家的路,又近了一步,更为关键的是,章公祖师案打通了通过国内诉讼索回海外文物的新路径,让全世界见证中国人讨回非法出境文物的决心。
4月9日文物保护与跨境流转法律论坛在北京举行福建章公祖师肉身坐佛案再度成为焦点来自国内外的专家学者就塑像研究涉外物权保护司法实务的突破跨国文物纠纷的多元化解决机制等展开讨论点击观看视频报道↑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成为本案关键所在2015年3月,章公祖师肉身坐佛像在匈牙利一个博物馆展出
原标题:铺平流失文物回家路(人民时评)纹样精美的新石器时代马家窑文化彩陶,反映当时审美的汉代、唐代陶俑,栩栩如生的元代陶兽……11月8日,56件流失文物艺术品自意大利回归祖国,成为文化遗产保护与合作的一个生动案例。文运连着国运,文物流失多发生在国家孱弱时。
福建高院认为,“章公祖师”坐佛属于非法出口的被盗文物,兼具人类遗骸、历史文物、供奉信物等多重属性,反映中国闽南地区传统习俗和历史印记,是当地村民长期供奉崇拜的信物,与当地村民存在特殊情感,于法于理于情均应返还。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今天召开的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了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有哪些案例写入了最高法今年的工作报告?通过这些案例传递了什么司法理念?一起来了解下。
肉身佛是活佛圆寂之后经处理之后的遗体。高僧的遗体开放给各界祭悼,祭悼完毕,则进行防腐处理,将骨灰或遗体直接存放于坐缸之中。三年后再行开缸,如果缸内的活佛颜面如生,肉身不腐,他们就会再被塑成金身,成为‘肉身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