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完善纳税信用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和《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的通知》,现就纳税信用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可自愿参与纳税信用评价。
每年的九月是“诚信兴商宣传月”,今年是活动连续开展的第20年!为了积极推广诚信理念,营造诚信的营商环境。近期上海税务将以“依法诚信纳税”为主题,推出纳税信用系列文章,方便大家更加全面地了解纳税信用管理,快快收藏起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