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期间他认识了美国同学约翰 罗斯洛浦 莫特雷,此人后来成为著名的外交家和历史学家,也是俾斯麦最好的朋友之一,后面这人写了一本回忆录,在里面描述俾斯麦是个不计后果,浮华古怪的人,同时却也是个魅力四射,才华洋溢的人。
俾斯麦作为德国统一的完成者,给人的印象就是一副冷酷严峻的形象,很少人能够关注他的私生活方面,事实上俾斯麦是一个大吃货,堪称来自普鲁士的干饭王,而身为帝国宰相,俾斯麦吃进肚子里的食物也不会差,就这样俾斯麦一直暴饮暴食到中风,这才有所节制。
俾斯麦,全名:奥托·冯·俾斯麦,国籍:德国,俾斯麦是德国近代史上一位举足轻重的人物。俾斯麦未满十七岁时,便入读了哥廷根大学,但却并不满意大学生活,无心向学,经常腰间佩剑,牵着一只大狼狗四处溜达,甚至动不动就与同学进行决斗。
1866年普鲁士战胜奥地利后,俾斯麦一反常态极其温柔的对待战败的奥地利,不要割地,赔偿也极少,还特别给哈布斯堡家族面子,一时之间搞的普鲁士国内激进分子到威廉一世那里告状,这俾斯麦一定是收了黑钱,好在威廉一世绝对信任俾斯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