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中“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探索设置中小学春秋假”的内容成为学生及家长关注的热点。“希望你孩子所在的中小学放春秋假吗?”针对这一问题,记者采访了西安市多位老师、学生及家长。
海峡导报·新福建客户端3月22日讯(记者 梁静)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大力提振消费,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方案》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探索设置中小学春秋假,同时,鼓励带薪年休假与小长假连休,实现弹性错峰休假。
日前,国家在新发布的《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中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探索设置中小学春秋假。消息一出,引起广大学生、家长和教育界的热议。在现有寒暑假之外,增设春季(3—4月)和秋季(10—11月)两个短假期,会不会耽误学业?教育部门乃至全社会还需要在政策配套上做哪些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