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引导人们培养和树立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倡导机关干部带头遵守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有关规定,市委宣传部联合市卫健委向全市各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发起禁烟倡议书。
原标题:美兰区对网吧茶馆等开出第一批禁烟罚单顾客抽烟不劝阻罚1000元两天来,海口美兰区针对公共场所吸烟现象实行严管重罚,一批网吧、茶馆和餐厅因提供吸烟器具或未劝阻吸烟者被处罚。其中,提供吸烟器具处罚1000元。美兰区组织人员不同时段对辖区内的禁烟场所进行突击检查。
海口新闻【实地探访海口实施新禁烟令第一周:禁烟标识明显 市民参与度提高】11月1日起,海南开始施行新修订的《海南省爱国卫生管理条例》,禁止在室内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内以及学校、幼儿园、医疗卫生机构等特殊场所吸烟(含电子烟)。室外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
日前,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了修订后的《海南省爱国卫生管理条例》,修订后的《条例》规定,“禁止在室内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内以及学校、幼儿园、医疗卫生机构等特殊场所吸烟”,将电子烟纳入禁吸范围,并要求室外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
海南新闻【海南: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 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10月9日,记者获悉,日前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了修订后的《海南省爱国卫生管理条例》,健全完善了海南省控烟措施,明确将电子烟纳入室内公共场所禁烟范围,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或电子烟,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