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内游泳场、网球场等都要交费才能使用,而物业公司没有公布过这些账目。小区业主黎女士决定将业委会和物业公司告上法院,请求复印材料并委托审计。黎女士的请求能否得到支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了业主有“知情权”,但享有知情权是否就意味着可以查询账目并复印?
点击上方江南晚报订阅锡城热点新闻即时推送近日,北塘某小区的三位业主收到了北塘法院寄送的判决书,他们起诉北塘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不履行物业监管职责的案件胜诉了!法院判决,要求住保房管局依法履行职责,监督物业公司公开物业费用的收支情况。
按照新《条例》,业委会委员有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以及其他损害业主共同利益,拒不履行委员职责,或者有违反法律、法规、管理规约等行为的,业委会在调查核实后应当责令其暂停履行职责,并提请业主大会终止其委员资格。
南海网3月7日消息(记者 林文泉)目前,众多小区物业选择不公开“账目”,或在隐蔽位置进行公开,业主难以知晓详情,进而引发业主与物业的矛盾。近日,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业主知情权纠纷案件,明确告知大众小区物业的“账目”要及时公开,业主可通过司法向法院申请执行。
物业应该每年对业主共有部分的收支账目进行公示,如果没有公示或者对公示存疑的话,可以分两种情况来看,第一种,如果物业是酬金制的,业主大会可以聘请专业的审计机构对物业进行审计,第二种,如果是包干制的呢,大多数情况下,业主大会也是不可以进行审计的,但是也不绝对啊,具体情况还是得具体分析。
对物业公司公布的电费公摊情况有异议,但物业公司拒不提供费用明细及相应凭据,业主的权益如何保障?近日,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宣判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判决由物业公司自行承担不利后果,视为其认可业主主张的电费公摊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