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您好, 可以给个人单独调整,正常调整基数是每月1月份,7、8月份是最高最低基数调整,12月份调整基数需要单位出具说明,要写明原因为什么要调整,单位经办人持身份证、单位说明、基数调整表及单位承诺函到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以下是这个网友的原文:住房公积金追缴真相香呀,我是19年辞职,后来听之前单位同事说,住房公积金公司没给我们缴够,可以办理追缴业务,我也是将信将疑21年十月份去提交了资料,22年五月份去签字确认金额,没想到会有这么多。
自2025年3月1日起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由2300元调整为2500元各缴存单位、灵活就业缴存人按照相关工作指引完成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根据工作指引,2025年2月前(含2月)缴存基数低于2500元的,仍可按原基数按月办理汇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