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教育部网站11月22日消息,教育部近日印发《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其中明确,校长应切实履行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内容,对重大问题亲自抓、亲自管,每学期至少在食堂召开一次现场办公会,实地查看了解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解决问题并
中新经纬11月22日电 据教育部官网消息,近日,教育部印发了《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指引》指出,明确自主经营的中小学校食堂需独立开展会计核算,加强对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学校的财务管理,指导各地科学统筹资金,全面加强监管,实现信息公开。
南都讯 记者孙小鹏 近日,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校园商超规范管理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指导意见》提到,要严控设置范围。
记者今天了解到,国务院食安办近日联合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部署各地进一步健全校园食品安全全链条防控风险的制度机制,强化校园食品安全保障。《通知》要求:学校校长(园长)应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新京报快讯(记者李丹丹)近期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事件频发,引起广泛关注。今日,记者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获悉,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6部门近期下文提出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要求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要持证经营。
来源:【福州广电-福视悦动】事关中小学食堂及校外供餐管理!福州市教育局重磅公布!学校食堂要坚持公益性经营,具备条件的中小学食堂原则上采用自主经营方式供餐,不再引入社会力量承包或者委托经营食堂,不再签订新的承包或者委托经营合同。
12月17日,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校园商超规范管理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指导意见》提到,要严控设置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