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21日电(记者张千千、李延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21日对外发布《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管理办法》,对代销产品准入、合作机构管理、商业银行推介销售代销产品的行为等方面作出规定,推动商业银行代销业务规范有序发展。办法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财联社3月21日讯(记者 高萍)今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商业银行代销产品合作机构管理、销售管理、代销产品准入管理、代销产品存续期管理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息差下行背景下,银行发力中间业务等多元化发展战略紧迫性增加,代销规范也受到更多关注。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管理办法》(下称《办法》),从多维度对银行代销业务规范进行了细化。
本报记者 杜雨萌3月2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金融监管总局”)对外发布《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加强对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监督管理,促进代理销售业务健康有序发展。《办法》定于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
记者今天(21日)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了解到,为统一监管标准,规范商业银行代销行为,督促银行向客户提供经过审慎准入的代销产品,减少销售误导、夸大宣传、适当性管理不到位等不规范经营行为,金融监管总局今天发布《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从今年10月1日起
3月21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强化商业银行对合作机构和产品准入的管理责任,明确合作机构准入审查和产品尽职调查要求;规范商业银行代理销售行为,明确不得有将代销产品以自营产品的名义进行销售,违背客户意愿将代销产品与其他产品或者服务进行捆
来源:人民日报 本报北京3月22日电 (记者屈信明)为加强对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监督管理,促进代理销售业务健康有序发展,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发布《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管理办法》,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杨希 北京报道为加强对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监督管理,促进代理销售业务健康有序发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发布《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