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施方案》要求,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对2020年度录入评价系统的2247家重点污染源单位进行了评价,其中实际参评企业2076家,由于停产、搬迁、涉密等原因未参评企业171家,并对2家企业予以直接评价。
安徽环境新闻讯9月19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3年度安徽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的公告,具体内容如下:根据《安徽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施方案》(皖环函〔2019〕662号),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安徽省环境监管重点单位环境信用评价工作。
安徽环境新闻讯7月30日,从安徽省生态环境厅获悉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3年度安徽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初评结果的公示,具体内容如下:根据《安徽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施方案》要求,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对2023年度录入评价系统的3334家环境监管重点单位进行了评价,其中实际参评企业31
根据《安徽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施方案》要求,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对2021年度录入评价系统的2918家重点污染源单位进行了评价,其中实际参评企业2753家,由于停产、搬迁、涉密等原因未参评企业165家,并对8家企业予以直接评价。
来源:【安徽财经网】安徽财经网讯: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在2023年度安徽省环境监管重点单位环境信用评价工作中,环保不良企业达17家。根据《安徽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施方案》,安徽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安徽省环境监管重点单位环境信用评价工作。
安徽环境新闻网讯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消息 9月27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2年度安徽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的公告。根据《安徽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施方案》(皖环函〔2019〕662号),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安徽省环境监管重点单位环境信用评价工作。
安徽环境新闻网讯10月25日,宣城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2022年度宣城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市级评价结果的公告。根据《安徽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施方案》(皖环函〔2019〕662号),宣城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宣城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市级评价工作。
省生态环境厅近日印发《安徽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将信用等级设A、B、C、D四个等级,对应的用优、良、中、差予以区分。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购买生态环境监测服务,将优先选择信用好的社会监测机构。
11月10日,记者从安徽省生态环境厅获悉,《安徽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称《办法》)将自2024年1月1日起试行,2024年3月底前,市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将2023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上报至省生态环境部门,省级审核后及时公布信用等级。
安徽环境新闻网讯 1月11日,从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获悉,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发布2021年度马鞍山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马鞍山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马环办〔2022〕78号),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马鞍山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
安徽环境新闻讯4月10日,黄山市生态环境局发布2023年度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具体内容如下:根据《安徽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皖环发〔2023〕52号)规定,黄山市生态环境局对在黄山市注册的和省外注册的在黄山市开展生态环境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