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证券研报业务存多项问题 招商证券收深圳证监局警示函】财联社6月8日电,深圳证监局发布关于对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你公司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市场影响评估机制不完善,对个别研究报告的市场影响力评估不充分,提级审核管理不到位。
深圳证监局表示,招商证券分析师发布的研究报告《攻守交织、静候破晓——A股2022年2月观点及配置建议》表述不严谨,对于A股市场走势分析的预测方法、分析逻辑以及所引用的前期研报观点等情况,均未在该份研报中予以充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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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财经6月9日讯(记者叶浅 苏楠)近期,监管对券商研报业务审查趋严。6月8日,因研报业务相关问题,东亚前海证券及其研究所负责人贺燕青分别被监管谈话、收警示函,招商证券及四名分析师张夏、陈刚、耿睿坦、涂婧清均收警示函。
据整理统计,受到监管措施的25人来自13家券商,分别是:华安证券1人、太平洋证券7人、申港证券1人、野村东方国际1人、民生证券2人、申万宏源1人、山西证券2人、首创证券1人,西南证券2人、粤开证券1人、英大证券1人、招商证券4人、东亚前海1人;
每经记者:陈晨 每经编辑:赵云7月4日,深圳证监局发布了2023年第2期证券期货机构监管通讯。在本期通讯中,深圳证监局针对部分证券公司及相关人员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内部控制不到位、个别证券投资咨询公司营销不当、证券营业部对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疏于管理等问题予以通报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