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一则案例,借款人肖某联合保证人某公司与银行签订经营贷款合同,借款180万元,用于生产经营周转,然而后续银行查证发现,肖某将贷款部分挪用于偿还房贷,且肖某拒绝提供资金用途证明。
过去,当房贷利率普遍高于4%之时,经营贷和房贷之间的利差可以达到两个点,明显的利差让部分购房者和投资客铤而走险,选择将房贷转换成经营贷。最近,多家银行陆续官宣即将批量下调存量房贷利率,并对调整细则进行了说明。
为了扩大居民消费,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管理层在信贷政策方面做出了很多调整,对消费贷、经营贷等曾经管理非常严格、门槛很高的信贷项目,监管政策也明显放宽,以适应市场需求,最大限度地满足银行和消费者的共同需要。
2月15日,《中国银行保险报》记者了解到,针对近期反映较多的房贷提前还款难、预约时间长等问题,人民银行、银保监会2月9日召开部分商业银行座谈会,要求商业银行强化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保障客户合法权益,改进提升服务质量,按照合同约定做好客户提前还款服务工作。
“转贷后利率低至3.25%,5到10年先息后本,需要低息的资金尽快办理咯!”近期,不少贷款中介在朋友圈卖力宣传“转贷降息”服务,使得部分在房贷利率高点“站岗”的购房者们心动不已。3月1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号公布了一则“转贷”典型案例。
三年前贷款在老家贵阳买了首套房的杜小姐近日频繁接到老家民间助贷公司的电话,向她推介“转按揭”业务。“这不是通常意义上银行间的那种房贷转接,而是将高利率房贷置换成低利率的经营贷。但从操作流程上,我得先借到过桥资金,提前还清房贷,再将房产作为抵押物去申请经营贷。”杜小姐告诉第一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