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陶然 胡欣 发布时间:2016-03-30 11:25:28 江西法院网讯 2016年3月18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被告B经营部发生火灾将原告A经营部仓库以及仓库库存物品烧毁,导致原告不能继续经营,停业2个月,造成巨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