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可能接下来我说的事会有很多人骂我,但是我真的压力太大了,不需要理解,只想说出来,我只是在错的时间遇到了对的人我呢,25岁了,从来没交过男朋友,不是不好看,也不是我眼光高,追我的人也不少,帅的,丑的,高的,矮的,有钱的,没钱的,什么样的都有,但是都是认识不久就说喜欢我要我做他
大三下学期,江煜哲突然觉得,混了几年,是该学点东西的时候了,向父母交代是小事,毕业后的饭碗问题最是关键。于是,他搬出了寝室,离开了那帮“足球王子”“飞车英雄”之流的哥们儿,在学校附近的一个居民小区租了一个小套间,租金不贵,每月300元。
读者倾诉:我们是大学同学,他是北方人,我南方人。我接受了他一年的追求成为他女朋友,掏心掏肺把自己什么都给了他。当时父母因为距离远加上他家庭条件一般一直反对,每次我动摇的时候,堂堂的七尺男儿紧紧抱着我颤声说我不能没有你!哭的像个孩子,我很感动,加上他对我挺好,我认定了这个男人。
有人说时间能使人忘记一切包括那些不想忘记的东西,你的容颜、笑容、声音随着时间的流逝己在我脑海中变得模糊,唯一记得是心中的那份没有结局的单恋,我承认我割舍不下这份感情,努力去忘记,努力去不想,却记得越深,伤的更痛,在你的生命中我始终扮演着过客,你不会去在乎这些过客、更不会为过客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