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烟台日报-大小新闻】众所周知发生交通事故后第一时间报警是常识但仍有驾驶人心存侥幸意图逃之夭夭结果可想而知案例一2022年12月19日17时41分许,莱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肇事处理中队接到报警:“冯格庄办事处陈家疃村村西处一轿车与电动三轮车相撞后逃逸,有人受伤。
大皖新闻讯 2025年2月20日,阜阳一男子驾驶电动两轮车与他人发生碰撞。监控显示,电动三轮车侧翻后碰倒了电动两轮车,从事故成因来看,驾驶电动三轮车的一方过错更大。2月21日,记者从当地交警部门获悉,电动两轮车驾驶人因肇事逃逸面临更大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