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新条例》”)全文公布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其中,结婚和离婚登记都不再需要户口簿、取消对登记的地域管辖规定、新增关于30天“离婚冷静期”、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可撤销婚姻等内容登上各平台热搜榜。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陈洁 广州报道3月2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会议指出,本次修订落实民法典规定,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将近年来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等改革试点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工作、优化婚姻登记服务提供了法治保障。
“说到底,还是要以审慎、珍重的态度对待婚姻这件人生大事,对感情负责、对家庭负责,更对自己负责。”日前,民政部就《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这也将是现行《婚姻登记条例》2003年10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的首次修改。拟修改哪些内容?
近日,民政部网站全文公布《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草案),并向社会征求意见。结婚离婚登记不再需要出具户口簿、新增离婚冷静期等变化引起了热烈讨论。婚姻家庭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草案以民法典为法律依据,写入离婚冷静期等规定,与民法典衔接统一。
民政部日前就起草的《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8月16日,民政部有关司局负责人就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有关内容进行了解读。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删除了现行条例中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包括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需出具居民户口簿的相关规定。
海报新闻记者 田柳 北京报道2024年8月初,网友沈女士分享了她的“喜悦经历”。她和未婚夫双方皆为非北京户籍,在北京顺利完成了结婚登记。这一过程得益于北京市推行的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政策,为像沈女士这样的在京工作生活的新人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来源:【华声在线】华声在线8月13日讯(全媒体记者 杨昱 通讯员 洪佳 彭思怡)8月13日,三湘都市报记者从民政部官网获悉,《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简称草案)已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根据草案,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不再需要户口簿,并取消了地域管辖。
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有关举措审议通过《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国务院总理李强3月2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有关举措,审议通过《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
界面新闻记者 | 张倩楠界面新闻编辑 | 刘海川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落实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将近年来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等改革试点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落实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将近年来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等改革试点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对规范婚姻登记工作、优化婚姻登记服务、保障婚姻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强婚姻家庭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具有重要意义,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