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8个月时间,“有问有答”频道已收集了3000多个政府采购一线人士遇到的疑难问题及专。政采同行回答:《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规定,中标、成交结果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告。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项目名称:吉首市人民法院庭审语音项目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3]003157号3、采购代理编号:1024157-20230927-44、采购项目预算:1,028,000.00元最高限价:1,028,000.
政府采购的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这四种采购方式,其公告期限是有明确规定的。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竞争性谈判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和询价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