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杭州日报】从业内获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下发《关于发展消费金融助力提振消费的通知》,《通知》包括增加消费金融供给、优化消费金融管理、开展个人消费贷款纾困、加强消费金融风险管理、优化消费金融环境、形成政策合力、强化组织实施等七个方面、20条内容。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提振消费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金融监管总局印发通知,要求金融机构发展消费金融,助力提振消费,更好满足消费领域金融需求,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消费金融行业再迎利好!近日,有消息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即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发展消费金融助力提振消费的通知》(下称《通知》),引导金融机构积极支持提振消费,丰富金融产品,便利金融服务,营造良好消费环境。记者从多位行业人士处了解到,此消息属实。
最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发展消费金融助力提振消费的通知》,在消费金融领域激起千层浪,给经济发展和百姓生活带来深远影响。这项政策直击消费市场痛点,为消费市场注入全新活力,有力推动我国经济稳定增长。新政核心在于“提额”和“延限”。
金融机构个人消费贷款市场迎来重磅利好,3月21日,北京商报记者从业内获悉,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发展消费金融助力提振消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此次新政涵盖额度提升、期限延长、还款方式优化、风控强化以及权益保护等多方面内容。
【特定客户首借首年可至2.4% 银行个人消费贷利率再刷年内新低】财联社3月19日电,财联社记者今日通过萧山农商行信贷业务员证实,该行近日针对部分特定客户群体推出个人消费贷专项活动,利率给出特定优惠。具体包括,借款周期最长三年,前20万借款额度,首借首年利率可低至2.
3月13日,据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官微消息,近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国家标准《互联网金融 个人网络消费信贷 贷后催收风控指引》,该文件规定了个人网络消费信贷贷后催收风险控制总体要求、催收工作规范和促进催收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措施,适用于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从事放贷业务的机构自行开展或委托第三方催收机构开展个人网络消费信贷贷后催收业务。文件强调,金融机构和第三方催收机构应只向债务人催收,不应向联系人催收。
2025.03.19 作者 | 第一财经 陈君君 金融支持提振消费成为近期热点。 3月17日,央行、财政部等多部委出席国新办举行的发布会,介绍提振消费有关情况,其中多项举措受到市场关注。 在此之前,中办、国办发布《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明确提出金融多举措支持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