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并结合最高法院案例,尝试着对民间借贷案件,以及其他请求支付货币的案件,在何种情况下可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等情形进行分析,观点仅供读者朋友批评、参考。
青 海 省 德 令 哈 市 人 民 法 院执 行 悬 赏 公 告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郭顺利与被执行人文新玲、张守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文新玲、张守民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依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
近日,遂川法院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廖某迫于“悬赏令”曝光的压力,主动联系申请执行人张某履行还款义务。至此,长达2年的执行终本案件顺利执毕。基本案情原来,张某与廖某系朋友关系,廖某于2021年8月向张某借款8万元并出具借条一张,约定于2021年9月底还清。
近日,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一份悬赏执行公告,针对一起千万元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最高悬赏114万元,征集两名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记者发现,其中一名被执行人,是当地退休干部,曾担任吉安市财政局副局长等职务。
津南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学锋与被执行人杨洪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未全部履行津南法院作出的津0112民初6495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助力推动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经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项,《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实行悬赏执行措施的意见》的规定,现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来源:山东商报2月3日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悬赏公告 全文如下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悬赏公告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孔令浩与被执行人李文龙、山东海洋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枣庄市市中区万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李文龙、山东海洋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枣庄市市
来源:【新黄河】新黄河记者:陈彤彤 2月18日,济南中院发布最新悬赏公告:执行标的借款本金为101303940.16元!公告显示,济南中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姬大庆与被执行人刘志光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刘志光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