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曾在网上看到这样一则消息:张某被女朋友赵女士分手后,为了报复,他点燃了赵女士的房间,损坏了家中不少物品。根据法律判决,张某因故意纵火,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因爱生恨,这是一种畸形的心理,但在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例子数不胜数。还记得2012年2月24日的纵火事件吗?
背景:今年3月21日,在滨江区盛庐小区某幢高层公寓里,发生了一起令人惊悚的凶案:一个女孩从19楼坠落身亡,而疑犯竟是合租的富二代男同学!据悉,男同学此前有单恋女孩的意向。事发那天早晨,女孩刚起床打开自己卧室房门,男孩就冲进去反锁女孩房门,约2分钟后就发生了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