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陕西省节约用水条例》。《条例》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分为总则、用水管理、节水措施、非常规水源利用、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附则等七章。
西部网讯(记者 李卓然)珍惜水资源、提倡节约用水,这些社会呼吁将在陕西省转化为制度规范。7月23日,《陕西省节约用水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提请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陕西省水利厅厅长郑维国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就条例草案作了说明。
阳光讯(记者 崔宁)2月28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陕西省节约用水条例》宣传贯彻会,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田文平,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宇涛出席介绍相关情况。
《节约用水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4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部节约用水行政法规。节约用水,是解决我国水资源短缺问题的根本措施,《条例》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目标,建立健全节水制度政策体系,以法治方式和法治途径实现水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促进全社会节约用水。
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第776号国务院令,公布《节约用水条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节水工作的丰富实践,将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转化为制度规范,全面、系统规范和促进节水活动,为保障国家水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