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近期,我市有2家企业因超标排放工业噪声,受到行政处罚。原来,近日市生态环境部门执法人员在位于南湖区的嘉兴市新丰镇金海螺丝厂检测时发现,该企业昼间噪声超过3分贝,企业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排放噪声、产生振动,应当符合噪声排放标准以及相关的环境振动控制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的规定。
案情回顾我们都知道,在夜间(22时至次日早晨6时),除特殊情况外,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是被严格禁止的。然而,这是否意味着白天就可以无限制地进行施工呢?最近,青浦区赵巷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了一起市民投诉。李先生反映,他所居住小区附近的一处建筑工地在白天施工时噪音巨大。
来源:【宁夏日报】广场舞音量太大,机动车深夜炸街、装修不分昼夜……遭遇噪声污染该找哪个部门来管?8月21日,记者从银川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新修订的《银川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从监管、执法、处罚等多个方面作出调整,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规定,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以及乡村居住环境的噪声标准值,白天等效噪声值为55分贝,夜间为45分贝;商业、工业混杂区的等效噪声值为60分贝,夜间为50分贝;城市中交通干线两侧,白天噪声的等效噪声值为70分贝,夜间不超过55分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