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福建厦门市思明区法院发布一则离婚借款纠纷。两年前,张先生(化名)与王女士(化名)通过网上交友软件认识。经过两个月热聊后,张先生与王女士决定步入婚姻殿堂。2022年5月20日,张先生与王女士登记结婚。可惜,婚后两人感情不和,这段婚姻仅持续一年有余,两人就登记了离婚。
来源:台海网台海网12月26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曾艺轩 通讯员 同法/文 杨希/漫画) 闪婚不到一年,女方起诉离婚,男方则要求返还彩礼。一男子状告女方,起诉称自己“因彩礼致困”,要求返还30万元彩礼。这样的情形,彩礼该不该还?近日,同安法院发布两起涉彩礼纠纷案件。
17万8千元的彩礼转账记录今年10月27日,张女士和儿子在贵阳一家民宿已经住了五天。这是两人第十次到贵阳。为了挽回“闪婚”后损失的20多万元中介费和彩礼钱,将近一年的时间里,母子二人不停地往返于江苏和贵州。同一天,24岁的南昌姑娘小曾买好了去贵阳的高铁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