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案例:A建筑公司发包给B公司负责水电安装,B公司再次转包给个人张三,张三没有施工资质,张三雇佣王五水电安装,结果王五在水电安装过程中受伤,住院花费6万元,住院期间张三不支付住院费,张三的理由是王五自己的过错造成的,是自己在工作中不小心造成的,和张三没有关系,出院后经过鉴定,伤残等级为10级。
新京报讯(记者 张静姝 通讯员 张侨珊 王璇)何先生在华生公司的项目中受伤,随后向人社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经人社局调查核实,何先生是由自然人杨先生个人雇用,在华生公司承包的项目地提供暗挖劳务工作。人社局认为何先生受到的事故伤害,符合规定、予以认定为工伤。
裁判要旨: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行 政 裁 定 书。
图源网络 侵删在农村施工项目中,个人之间的劳务关系十分常见,往往一个建设项目会存在承包人、包工头、工人等多种主体。在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由于各方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管理不到位,有时会发生意外事故造成工人受到人身损害。那么,如果工人在施工过程中受伤,各方主体谁应该承担责任?
来源:【贵州广播电视台-动静新闻】案情孙先生是承揽建筑工程脚手架搭建业务的包工头,2022年承接当地一家建筑工程企业的业务后,就招用其老乡陆某等人一起参与项目工作。2022年11月,陆某在工作中不慎从脚手架上跌落,造成腿骨骨折,被认定工伤后,经鉴定为八级伤残。
如今,农村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很多人选择修缮或重建农村老家房子,多数业主会将房屋修缮、建造交给承包人,由承包人找工人进行具体施工建设。如果承包人又将工程劳务分包给包工头,包工头雇佣工人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工人因安全意识不足意外受伤,应该谁担责?赔偿责任如何分配呢?
原标题:主动提供劳务后摔伤 责任如何分担法律咨询热线:赵某系个体建筑工程队的包工头。今年初,赵某与崔某达成翻建新房协议后,带领工人进入崔某家开始施工。因我与崔家系邻居,同时为获取劳务报酬,在我主动要求且作出“出事责任自担”的承诺后,赵某同意我加入施工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