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公告称,公司于3月1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公司通过人为增加业务环节或虚构业务链条等方式,长期开展农产品融资性贸易和空转循环贸易,导致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3月16日,中青宝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及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显示由于201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未及时披露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中青宝及公司实控人和多名高管均被给予警告并处以
3月16日晚间,中青宝、华闻集团均公告称,由于公司及相关方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即被ST。针对上述事项,中青宝、华闻集团均计划自3月17日开市起停牌1天,自3月18日开市起复牌,证券简称将分别变为ST中青宝、ST华闻。
东方集团公告称,公司于3月1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公司通过人为增加业务环节或虚构业务链条等方式,长期开展农产品融资性贸易和空转循环贸易,导致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