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积极贯并彻落实区、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关于教师绩效工资考核新近出台的规定和指导性意见,切实改进我校近年来在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实施的过程中出现的一些结构与比例不尽合理以及教师争论疑议比较多的一些焦点性问题,进一步优化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完善“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分配与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增强教师履职的效能,整体上提高学校的办学效益和树人质量,特修订本教师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背景:由于历史原因,导致小学各年级分班不均匀,学生素质不均衡。目前对教师考核的评分依据:主要以班级均分在年级排名给教师打分,名次靠前,得分高。这种考核方式导致差班教师即使很努力,但是班级成绩排名无法靠前,影响了教师工作积极性。
学校发放年终奖时为了拉开差距,就按年终考核结果评定等次。考核时将全体教工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而且比例必须分别是20%、70%、10%。评为不合格的教师不服气,自己又没犯错误,也没任何违反师德的行为,只不过是教学成绩比别人差一点,这就该评不合格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