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吉林网】近日,德惠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了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于某龙与刘某是夫妻关系,2014年7月18日,于某龙因家庭经营公司资金周转不开向石某云借款人民币20万元,口头约定4分利,同时于某龙给石某云出具欠条一张。
离婚后男方个人欠下的债,本已与前妻无关,可近日,在富阳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原告和代理人明知债务为个人借债,却通过胁迫当事人等方式,在前妻不知情的情况下,将离婚后的个人债务变成了离婚前的夫妻共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