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每年7月都是公积金的调基月,这也就是说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汇缴基数必须每年核定一次。这种情况多是指员工可能在2020年4月 / 6月 / 9月入职,那么此时就不够12 个月了,这时候就需要按照实发月数计算。
2021 年 1 月 1 日以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其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 2021 年 1 月 1 日以后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当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其调入当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就2021年度本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以及月缴存额上下限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每经记者:陈利 每经编辑:魏文艺| 2025年3月18日 星期二 |NO.1 2月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同比降幅继续收窄3月17日,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显示,2月受春节销售淡季等因素影响,各线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总体稳中略降。新房方面,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