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随着网络直播的兴起,看直播打赏刷礼物已成为一种常见现象。随之而来的是此类纠纷的日益增多,这其中,尤为引人关注的是,因巨额打赏引发的夫妻之间对簿公堂的案例频见报端。那么,直播打赏究竟是法律意义上的赠与行为还是服务合同?淫秽、色情等低俗信息应如何定义?
记者|任文岱责编|张晶正文共2381个字,预计阅读需7分钟▼近年来,随着直播行业的兴起,未成年人打赏问题一直是社会关心和热议的话题。随着夫妻一方使用共同财产打赏主播引发返还钱款的诉讼逐渐增多,此类话题也常在网络上引发讨论。
来源:【人民网】近年来,未成年人用父母的手机给主播打赏的情况屡见不鲜。那么,只要以“未成年人打赏”为由向平台申请退款,都可以挽回损失吗?【案件回顾】10岁的小州偷偷登录母亲的短视频账号看直播,并充值了近2万元给主播们“刷礼物”。
极目新闻记者 赵贝4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公告,即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来源:澎湃新闻 婚姻家庭纠纷裁判规则拟明确,有关网络直播打赏、违反公序良俗的赠与等问题备受关注。4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告发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来源:北京青年报 未成年人“打赏门”事件屡见不鲜,有家长误认为只要以“未成年人打赏”为由向平台申请退款便可挽回损失,但事实并非如此。5月27日,媒体从北京四中院获悉,一起未成年人二次打赏主播案审结,10岁男孩小宇(化名)的妈妈追讨孩子打赏主播的14万元,终审未获法院全额支持。
近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涉未成年人游戏充值退款案件,15岁的中学生小徐冒用母亲的身份信息注册登录游戏后,又偷偷用母亲的微信给游戏充值了近5000元。小徐母亲发现后,起诉要求平台和游戏收款方退还全部充值金额。
4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征求意见稿)》。意见稿就未成年人及夫妻一方直播打赏款项的处理作出规定。未成年人直播打赏是否有效,将有明确法律依据近年来,未成年人直播打赏不时成为热点话题,引发广泛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