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个公司就更容易贷款而且还不用还?被告人王某某就是听信了这种说法,变成了诈骗犯罪的“帮凶”。2月10日,经普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基本案情2023年5月,家住泗县黄圩镇的张某某通过“某某分期”小额贷款APP与武汉某银行签订《个人信用消费贷款合同》,向该公司借款6000元,约定借款期限12个月,年利率为8.8%,同时由厦门某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约定如张某某未按时偿还借款,将由厦门某担保公司代为偿还。
近年来,人们的生活理念和消费观念发生很大变化,超前消费备受年轻人追捧,与此同时,网络贷款因易操作、额度高“崭露头角”,人们在享受网贷利好的同时,却容易忽略其利息高、监管缺失等弊端,进而陷入网贷的泥沼。近日,广南县人民法院珠街法庭审理了一起网贷案件。
法治日报 “你再不还款,我们公司就要报警处理了!”在福建宁德读大学的李晓向位于四川成都一家教育咨询公司提出退课退费后,公司就开始跟她“算账”——违约金、平台管理费、材料费……各式各样的费用加起来有1844元,压得李晓喘不过气来。“我明明没上几节课,怎么要交这么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