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5月27日消息5月27日,记者从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5月25日召开的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第一次全省调度会上,明确要求对一年内累计三次因违反《食品安全法》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以外处罚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一、事项名称:将食品生产许可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企业注销“一件事”。二、事项范围:双鸭山市内符合事项要求的各类企业及分支机构。三、事项内容: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时,可将食品生产许可证等涉企许可,一同注销。
交汇点讯 为规范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活动,加强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食品安全,近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发布了《江苏省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江苏省连锁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管理办法》《江苏省小食杂店管理办法》等3部新规,将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终止食品经营,食品经营许可被撤回、撤销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被吊销的,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销手续”和第三十七条“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的,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注销手续”等规定,现将拟注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日。
市场监管总局今天公布《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该办法对现行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工作,加强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落实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将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