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讯(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孙慧 通讯员崔林鹏)为进一步规范海南省国有住宅用地自建房管理工作,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国有住宅用地自建房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国有住宅用地自建房土地供应、规划管理、建设管理、对外
近年来,多地发生自建房倒塌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教训十分惨痛,为切实规范城区建设管理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文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整治中心城区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的通告》、《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中心城区居民自建房审批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就城区自建房行为明确“六严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