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近日,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人民银行公开了《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将由自然资源部门征收的上述四项非税收入,全部划转给税务部门负责征收。
非税征管划转工作迈出一大步。财政部等四部门日前发布新政,将包括土地出让收入在内的四项非税收入转入税务部门征收。通知一经发布,引起各界热议,特别是新政当中包含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让人浮想联翩,中央是否要触动地方土地财政的“蛋糕”?
日前,财政部联合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人民银行发布通知,明确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统一划转税务部门征收,于今年7月1日起在河北、内蒙古、上海等地试点施行,并于明年1月1日起在全国全面推开征管划转工作。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编制出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征管操作规范》等六项非税收入征管操作规范,旨在构建职责清晰、流程顺畅、协作有力、便民高效的非税收入征缴体系,不断提升非税收入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由于土地出让收入在政府性基金收入中占比较高,2020年全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8.41万亿元,占当年全国政府性基金收入的90%以上,以及目前不少地方的建设和发展对土地出让收入依赖很大,消息一出,一些自媒体就本次征收机构改变对土地财政、政府房地产调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影响做了各种爆炸性解读。
2021年6月4日,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本 文 约1993 字 阅 读 需 要 4 min。
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事项的通知。除财政部相关划转文件和本通知规定外,四项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范围、对象、标准、减免、分成、使用、管理等政策,继续按照现行规定执行。
搞建设、保民生,钱从哪里来?翻开“国家账本”,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非税收入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的“钱袋子”鼓起来了,咱们的好日子自然就会火起来!前不久,非税收入“e费通”平台在武汉正式上线,它自带创新基因,坐拥“黑科技”加持,让非税缴费更快更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