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案件离不开需要制作笔录,耳熟能详的笔录名称有“现场笔录、勘验笔录、讯问笔录、询问笔录”等,那么这些笔录是在哪个情景下制作?具体由哪个行政部门来做?都有哪些法定程序和要求呢?作为执法人员的你搞明白了吗?
在实践当中,证人和嫌疑人的身份是可以互换的,也就是说我们可能第一次是以证人的身份做的询问笔录,但如果公安机关在后续的调查中发现你有牵扯到刑事案件中,或者因为你的笔录没做好,是有可能转变身份的,所以在这一点上不要掉以轻心,一旦意识到自己可能有刑事风险,应当第一时间找专业的刑事律师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