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客户端 近日,模仿杨坤的搞笑博主“四川芬达”被杨坤本人告了。该事件一石激起千层浪,引发了社交网络关于“模仿与侵权”边界的讨论。对此,受访律师指出,网红模仿明星博取流量获利的行为,虽不为法律所禁止,但并非毫无限制。
1月17日,在四川南充营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制股工作人员全员以待。县城一家具商城“违法有奖销售”案行政处罚告知书复议期限最后一天,如果当事人不提出复议,这个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后的全川首个立案,就将正式作出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