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职工在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编辑你好! 大学毕业后,我开始工作,到今年已经是工作的第13个年头了。目前,我在北京的一家金融公司从事行政工作。去年,我断断续续地休了9天的带薪年休假,还有1天的年休假没有休。请问,我没有休完的年休假可以跨年休吗?听说没休完年休假,每天可以拿到300%的工资。
乔法官:我通过努力考进心仪的大学,毕业后又通过层层筛选进入一家国有企业工作,有了一份稳定的收入,家里的亲戚朋友们都挺羡慕的。但我们单位收入普通,我家里条件又不好,我是老大,扣除大城市的日常生活开销,还要拿钱补贴家里,所以平时也没有多少结余。
年假不休,年底“清零”?年假休不休,谁说了算?临近年底,许多职工开始关注起未休的年假。一些企业却规定年休假不得跨年度使用,将职工未休年假视作自动放弃,一次性清零,引发了争议。据《工人日报》消息,企业将职工未休年休假“清零”,必须征得职工同意。
辰辰是一家咨询公司的项目经理,最近公司安排给他的项目正在关键阶段,导致他一直无法把自己剩余的年休假休完。如果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他休年休假的,他本人也同意的情况下,是可以不安排的吗?那是不是要向他支付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呢?
日前,市民王先生致电“烟台民意通”热线6601234反映,因临近年底,他向单位提出休年假申请,但对方以年底业务太多为由拒绝了,并表示可以以一倍工资进行补偿。王先生觉得可以不休年假,但认为补偿有点少,咨询法定年休假工资报酬。
来源:【昆明日报-掌上春城】今年1月1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做好《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企事业等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且经职工本人同意未安排职工休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按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