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天津10月27日消息(记者褚夫晴)近日,天津市出台《天津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下称《规定》),《规定》共五章二十五条,从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火灾事故整改评估、责任落实等方面进一步规范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试行)的通知鲁政办字〔2023〕39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山东省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记者 杨璐山东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迎来新规定。日前,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明确调查组应在火灾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完成事故调查,情况复杂疑难的,经负责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的人民政府批准可延长60日。
12月13日,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品质提升走在前列”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二十一场,邀请淄博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人向社会发布《淄博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相关内容。为强化火灾事故调查职能作用,淄博市在征求意见的前提下出台了《淄博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
5月14日,笔者获悉,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依法依规做好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促进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维护全市火灾形势稳定,5月12日,《清远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由清远市人民政府印发并正式施行,有效期五年。
来源:【爱济南新闻客户端】近日,济南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济南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要求发生火灾事故后,火灾发生地消防救援机构按照事故调查权限,在3个工作日内提请本级人民政府成立火灾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
来源:天津发布 为规范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日前,天津出台《天津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规定明确—— 造成人员死亡或者产生社会影响的一般火灾事故和较大火灾事故,由事发地所在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调查处理;重大火灾事故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调查处理。
齐鲁网·闪电新闻5月23日讯 为强化火灾事故调查职能作用,压实消防安全责任,提升火灾防控水平,日前,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自2023年6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5月31日讯(记者 葛婷婷)5月31日,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上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山东省消防救援总队提请省政府制定了《山东省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自今年6月20日起施行,这是山东省首次出台相关规定。
全文来了!《湖南省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发布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的通知湘政办发〔2023〕27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湖南省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