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1日,国务院公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在《条例》之前,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没有专门的法律或行政法规进行规范,2006年财政部颁布的《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属于部门规章,效力层级较低。
财政部网站3月18日消息,2021年2月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日前,司法部、财政部负责人就《条例》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问:制定《条例》的背景和总体思路是什么?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是1995年2月15日由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财政部联合下发的文件 。第一条 为加强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保证国家行政机关履行职责和促进各项事业发展,制定本办法。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已于近日颁布,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来源:中国政府网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3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汇报,要求强化措施落实,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报酬;部署切实做好春运疫情防控工作;通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草案)》,加强和完善国有资产监管。
来源:【人民网】人民网北京9月14日电 (记者王震)据财政部网站消息,为规范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保障国家所有者权益,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等规定,财政部制定了《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为贯彻实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以下简称《条例》),规范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行为,近日,财政部印发了《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4〕116号,以下简称《使用办法》)。
9月14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为全面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我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省财政厅对《陕西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陕西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处置办法》)进行修订,并于近日正式发布
极目新闻记者 庞正通讯员 苏亦明 袁斯林近日,湖北省财政厅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全力推进《湖北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草案)》立法修订工作。9月25日,条例(草案)已提请湖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一审。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24〕37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湖南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本报北京9月14日电 (记者汪文正)为贯彻实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规范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行为,财政部14日发布《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为各管理主体履行职责、全面提升资产使用效能提供制度保障。
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黔府发〔2022〕18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贵州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来源:人民网-江苏频道人民网南京12月16日电 近日,江苏省政府正式公布《江苏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办法》自2023年3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2014年12月1日起《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施行后的第一次全面立法修订,江苏成为国务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