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该案为规范同人作品合理有序创作发展提供了司法指引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董柳今年4月26日是第24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当日上午发布2023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其中,“林乐怡等与联合公司等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入选典型案例。
有中国“同人作品第一案”之称的“金庸诉江南案”近日二审宣判。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终审认定,被诉侵权行为分别构成著作权侵权和不正当竞争。江南,本名杨治,2000年创作出《此间的少年》,讲述了郭靖、令狐冲、乔峰等人在汴京大学的校园故事。
近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对金庸诉《此间的少年》侵权一案作出二审判决,认定被告构成侵犯著作权和不正当竞争。这起持续七年的知识产权案件,因二审对一审认定的不构成侵权进行改判,而引发学界和业界对同人作品创作边界的广泛关注和争议。
2016年,金庸正式起诉江南及其出版公司侵权,一审宣判后两个月,金庸去世。(视觉中国/图)有中国“同人作品第一案”之称的“金庸诉江南案”近日二审宣判。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终审认定,被诉侵权行为分别构成著作权侵权和不正当竞争。金庸是当代著名武侠小说家,2018年逝世。
乔峰、郭靖、令狐冲……原本是作家金庸笔下原创的经典武侠人物,但是在未经授权同意的情况下,却被作家江南拿去二创改编,并出版了一部同人校园小说,是否侵犯著作权?金庸去世5年多,近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公布了金庸生前起诉江南侵权案的二审结果。
“同人作品第一案”终审判决,学界业界怎么看?近日,被称为“同人作品第一案”的金庸诉江南《此间的少年》纠纷案终审落锤。二审法院对一审法院判决予以改判,判决涉案作品构成著作权侵权,但不判决停止发行,再版时向权利人支付版税收入的30%作为经济补偿,同时构成不正当竞争。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认定,金庸创作的《射雕英雄传》《笑傲江湖》《天龙八部》《神雕侠侣》四部小说中的六十多个人物组成的“人物群像”受著作权法保护,江南创作的小说《此间的少年》使用该六十多个人物构成侵权,应承担经济赔偿、消除影响等法律责任。
这一判决既充分尊重了金庸的原创著作权利,也明确了“同人文”在侵权前提下的创新劳动。北京联合出版公司版《此间的少年》图书封面。文 | 克鲜听说过“同人文”吗?著名武侠小说作家金庸生前诉作家江南所写“同人文”小说《此间的少年》一案,终于等来了终审结果。
来源:【湖南日报】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黄欣然写文、画图、磕CP……“同人作品”,你了解多少?这个在大多数人脑海中还很陌生的词汇,在部分青年群体中,已经形成了一个圈层。“同人作品”是指利用原有的小说、影视或动漫人物设定、故事情节而进行的二次创作。
□韦芊羽(广西大学)近日,金庸生前诉江南小说《此间的少年》侵权案二审宣判: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认定被诉侵权行为分别构成著作权侵权和不正当竞争,判令被诉侵权作品《此间的少年》作者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登报声明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168万元及为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开支20万元,北京联
来源:【杭州日报】乔峰、郭靖、令狐冲是金庸武侠小说中我们熟知的人物,然而由作家江南所写的《此间的少年》一书中,这些侠客却成为“汴京大学”的大学生......擅自将他人构造的经典武侠人物二次创作成校园小说并出版售卖,这是否构成侵权、不正当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