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一区35个小区物业费降了有人每年少交近1000元!记者3月21日从新洲区获悉,自今年1月1日新洲区发布降低小区前期物业费标准的官方指导文件以来,该区已有35个小区陆续降低物业费,约1.5万户居民受惠,部分小区物业费降幅超25%。新洲区孔雀城问津兰亭一期小区内景。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未交付给买受人的,物业服务费用应由建设单位交纳,如确因新房不符合交付标准而导致延期收房或未交付房屋的,此期间段的物业费不应由业主承担,而应当由建筑单位,即房地产开发商交纳。
业主拒绝支付物业费的行为往往得不到法院支持,但当业主提供相关证据,足以证明物业服务不到位,法院工作人员经现场勘察,发现物业服务存在诸多问题,未达到合同中约定的标准时,法院一般会支持业主减少支付物业费的请求。
近日湖北省住建厅等多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业主大会可根据法律法规规定,通过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约定,授权业主委员会行使一定额度内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益支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决策权力。
【社评】“灵魂砍价”后,更期待物业服务的质价相符业主与物业公司可以有一种理性、双赢的合作模式。和谐、成熟、富有品质的生活环境,需要现代化的物业服务公司提供多元、周到、智慧的服务。同时,业委会的力量也越来越不可或缺,其公共服务意识、专业水准等,是对物业公司的激励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