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写了《读刑诉法有感一》发出后受到大家欢迎,阅读量很大,也引起了法律人的讨论。刑诉法第204条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域外刑事证据“幽灵抗辩”风险及检察应对作者:赵德亮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副主任要 目一、问题的提出二、域外刑事证据“幽灵抗辩”带来的问题三、应对域外刑事证据“幽灵抗辩”的路径四、结语当前,在涉外法治建设中,高质效办理涉外刑事案件已成为重要命题。证据是办案的核心要素。
因此,督小察结合2018年修正的《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将刑事办案期限进行详细梳理,旨在缩短检察官对于普适性规定的普法时间,让当事人及群众看公众号即知晓案件可能所处的诉讼进程,增强公开、减少疑问,拉近群众与检察机关的距离。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非羁押案件,审查起诉期限是多久?《刑事诉讼法》第172条规定的审查起诉期限,针对的是犯罪嫌疑人被采取羁押措施的情形,若羁押期限届满案件无法审结,可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后继续办理。
1、民事官司俗称“民告民”,是发生在平等主体(包括老百姓、公司和其他组织等)之间的人身或财产关系方面的民事纠纷。《民事诉讼法》第3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