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 徐鲁青编辑 | 黄月“夫妻应当在生育前进行生育登记”的字样,改为“凡生育子女的公民,均应办理生育登记。”在今年1月31日发布的《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中,出现了这样一处改动。措辞看似调整微小,实则变化重大,它意味着生育登记不再需要婚姻关系作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