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听友咨询:我的朋友向我借钱,并且写了一份借款协议,约定把他的房子抵押给我。但我事后了解到,朋友将房子先抵押给银行了。请问:我的抵押权能够优先实现吗?内蒙古广播电视台《法治直播间》律师团、内蒙古超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剑锋详细解读。
本报记者 郝亚娟 张荣旺 上海报道临近2020年末,二抵贷业务再次走热。《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多家银行推出二抵贷业务。值得关注的是,亦有贷款中介机构发布“首套抵押买二套”的消息,称可提供全流程服务,利率较低,并称贷款资金可进入楼市。那么,二抵贷业务是否合规?
对抵押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系抵押权人的权利之一,我国《民法典》与《物权法》皆对此作出了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对相关法律规定的具体适用的问题,实务上还处于进一步探索的阶段,本文期待可通过对我国判例的研究来指导司法实践,并希望对此进行一些有益的探讨。
贷款购买的商品房断供,夫妻俩将房子进行二次抵押、贷款,结果,后面的贷款也无力偿还。像这样的多个抵押权并存于同一个不动产的状况下,预告登记在先、正式登记在后的抵押权能否获得顺位利益?11月13日,记者了解到,近日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案。